台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2025年破獲邱嫌(26歲)持有散彈槍枝案,現場查扣罕見左輪散彈槍1把及制式散彈7顆等證物,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該署並於2025年底偵結起訴。
台中市警局接獲線報指稱,邱姓嫌犯擁槍自重,並疑似持有及販賣毒品,遂與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長期監控與科技偵查,掌握邱嫌動態後,聲請搜索票執行搜索邱嫌位於南投縣魚池鄉住處,於房間內起出左輪散彈槍1把、制式散彈7顆及已擊發彈殼7枚。
邱嫌供稱遭查扣之槍枝及子彈係吳姓友人(49歲)於入監前託付,他從未使用過也沒有要對外販售。

但是經警方深入追查後,邱嫌始終無法提供相關證據及佐證交槍細節,該名吳姓友人於警詢筆錄中亦否認有將槍彈交給邱嫌保管,查扣之槍枝經送刑事警察局鑑驗,認係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枝,組裝已貫通之金屬槍管、金屬轉輪及金屬擊發機構而成,擊發功能正常,可供擊發口徑12GAUGE制式散彈使用,認具殺傷力。
南投地檢署偵結,將邱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吳姓友人則因查無具體事證不起訴。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呼籲,打擊非法槍枝為警方重點工作,警方將持續針對非法槍械進行精準打擊,阻斷黑槍流入社會,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展現強力執法決心,並呼籲民眾若發現可疑情資,立即通報警方,共同維護地方鄰里及社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