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8號在台南路段,發生一輛自小客因為引擎過熱故障的狀況,國道拖吊車剛好路過,報出基本拖吊價1500元後,故障車駕駛嫌太貴,竟然自己推車下國道。由於在國道上推車非常危險,沒有設立警告標示,故障車駕駛人反倒要被開罰1500到3000元,比拖吊都還要來的貴。
駕駛vs.員警:「找人來拖吊,我請他離開他也不離開,(你車在這邊擋住人家),我跟他聯絡了,他馬上就會到了。」
國道8號上這輛自小客故障,員警要求趕快拖走,因為後方大塞車了。但是駕駛堅決要自己找保養廠來拖吊,不讓國道拖吊車來拖,僵持的情況讓隔壁車道駕駛都看傻了,忘了前進。
駕駛vs.員警:「他給我擋路是什麼意思。」
故障車駕駛就一路將車推下交流道,到平面道路,而當時的國道拖吊業者指他正要去吃飯,剛好看到故障車,對方引擎過熱無法行駛,他們是按國道規定標準報價。
當事拖業者vs.記者:「他說他要到永成路,我跟他說這個費用不便宜,大概都落在3000出頭,他就一直在罵我,叫我離開就這樣子。(他認為說你們開太高),對,國道推車是不是很危險,很危險,我們後續還停在他後面,協助他警戒,怕後面的車撞上來。」
當事拖吊業者同事:「他說沒有這個行情,他叫人家拖只要800元,叫保養廠來叫車,保養廠拖吊車,又叫我們去幫他處理。」
國道拖吊收標準,基本拖吊費1500元起跳,用車載加900元,拖吊超出10公里,每公里加收50元。故障車駕駛認為收費過高,而且距離平面道路只有15公尺,他堅持自己推下國道,省下1500元的拖吊費。
國道警察新市分隊分隊長黃士原:「故障車於車道上未能及時排除,且所擺設故障標誌距離僅約10餘公尺,未依規定樹立車輛故障標誌,處新台幣1500以上、3000以下罰鍰。」
故障車駕駛為了省拖吊費,自己冒生命危險的推車下國道,反而吃上1500元到3000元的罰單,真的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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