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菜販開車轉彎,撞到斑馬線上行人,不只被開罰7200元,還得吊扣駕照12個月,讓他生計受到影響,因此他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當時是下午陽光刺眼,再加上行人穿白色衣服,造成反光,才會導致不易辨識,他還強調沒有撞到人。但法官不採納,裁定駁回。
綠燈亮了,汽車緩緩起步,才往前開沒幾公尺,就跟行人發生碰撞。女子摔倒在地,迅速爬起來;車輛則倒退嚕了幾步再往前開,雙方就這樣在路中央發生爭執,劉姓女子因此受到輕傷。
警方則認為蔡姓駕駛行經路口處,沒有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已經違反道交法第44條第4項舉發在案,除了事後挨罰7200元罰鍰之外,還吊扣駕照12個月,更被要求要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他指稱平常都在市場賣菜,不能開車對他造成巨大的影響,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蔡姓駕駛主張,案發在下午時段,陽光角度強烈,左轉時受到日光直射。加上行人穿著白色衣物,並低頭滑手機,造成反光效果,使得不易辨識,強調已經低速行駛,小心進入巷道,沒有「未注意行人」的情形,甚至主張行人是被嚇到跌倒,不是被撞到。對此法官不採納,駁回行政訴訟。
重回事故現場,在新北市三重三和路四段和382巷巷口,《EBC東森新聞》實際觀察,這裡車流量並不小。如今這個路口也已經增設防撞桿和槽化線,避免車輛轉彎切西瓜,更要防範A柱死角,也提醒駕駛要注意冬天裡的太陽。
專家說,秋分以後到冬至,太陽都在南半球,往北半球照射的時候,陽光角度特別低也比較平,因此逆光時會格外刺眼。只是無論什麼原因,開車騎車經過馬路,都得多一分留意,違規罰錢事小,如果發生事故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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