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男子阿偉(化名)遭人指控,他趁KTV女員工小雯(化名)不勝酒力時,竟將人帶入包廂強吻、摸下體,阿偉否認一切犯行,還辯稱是因為自己沒有給小費,才會被仙人跳,不過,他的惡行已全部都被KTV店內的監視器錄下,事後法官依「乘機猥褻罪」為由,判他1年4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此案發生於2024年10月間,阿偉明知小雯已不勝酒力,竟趁意識不清時,把她帶入包廂內,並用雙手環抱、強吻小雯,還以手碰觸她的胸部、大腿和下體,小雯在察覺阿偉在對她毛手毛腳後,趕緊掙扎起身並離開包廂。
KTV的店長得知消息後,趕緊調閱監視器,確認阿偉就是對小雯強行猥褻的男子,於是立即報警處理,並對阿偉提告。事後阿偉矢口否認犯行,還辯稱之前去KTV消費時都會給小費,但這次沒給才會被仙人跳,他還表示對方曾說要以3萬6000元達成和解。
法官在勘驗店內監視器後,阿偉罪證確鑿,再加上後續調查,小雯根本沒有向他要求賠償,完全是阿偉的片面說詞,因此他的說法不被採信。阿偉的行為已嚴重傷害小雯身心健全與人格發展,法官依「乘機猥褻罪」為由,判他1年4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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