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台中店2月13日氣爆釀5死38傷,百貨已經在9月27日復業,台中地檢署前後傳喚總公司滑姓副理、台中店長等多位高層,經偵辦10個多月趕在年底前結案,認定相關人等有過失,依過失致死、職安法等罪,起訴滑姓副理跟許姓店長等13人。
台中新光三越於2月13日發生嚴重瓦斯氣爆意外,造成5死39傷的慘劇,死者包括2名本國籍與3名澳門籍旅客。由於現場受爆炸衝擊波影響,建物格局與管線嚴重變形移位,大幅增加勘查難度;消防局火調人員為此歷經13次現場勘察,並投入近百人次全力蒐證。
針對事故起因,調查小組在12樓現場蒐集到煙蒂、電線、瓦斯管及圓盤切割器等多項關鍵證物。消防局除投入現有人力,更邀請專家學者組成氣爆鑑定委員會實地勘查,最終鑑定報告一致判定事故原因為瓦斯氣爆,並將全案移送地檢署進一步釐清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