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因違反《證券交易法》,於3月12日遭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0年5月定讞。不過,高等法院未延長科技監控,台北地檢署啟動防逃機制後,鍾文智隔日不但未依規定前往信義警分局福德派出所報到,還棄保潛逃出境,迄今下落不明。
信義警分局督察組清查鍾文智強制報到紀錄時,發現其簽到筆跡多有異常,進一步調閱監視器畫面後,查出有3名值班主管涉嫌代為簽名,已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警懷疑,鍾文智在逃亡前夕,曾透過葉姓帳房居中協助,涉嫌買通曾任福德派出所副所長、現任三張派出所的李姓副所長,以及現任福德派出所的古姓、梁姓副所長,協助代簽報到紀錄,使鍾文智得以免除每日親自報到,並在外委託舊部聘僱白牌車司機,成功潛逃海外。
檢調同步清查金流後發現,李姓副所長與鍾文智之間,存在金額逾700萬元的可疑資金往來。李姓副所長辯稱,相關款項為「球版賭債」,但檢方認為資金係由葉仲清分批交付,金流流向與角色分工更符合「白手套」模式,未採信其說法,並已將葉仲清聲請羈押。
北檢昨(18日)日約談尚有3名涉案副所長,並傳喚鍾文智須強制到福德派出所報到期間,自2010年至2025年間曾任福德所的12名現任及歷任所長到案說明,另傳喚負責強制報到業務的偵查隊警員共14人到案。上述人員均以證人或關係人身分接受訊問。
據了解,李姓副所長早在2018年鍾文智被裁定須強制報到後,即因每日簽到而逐漸與鍾熟識。當時台北市涉案須強制報到者仍採紙本簽到制度,直到2024年3月「國寶總裁」朱國榮多日未簽到並棄保潛逃後,全台北警方才全面導入電子簽章報到制度,若未完成報到,系統即會通報偵查隊,並可即時通報法院啟動防逃程序。
至於古姓、梁姓副所長,則是在電子簽章制度上線後到任福德派出所,是否涉入代簽行為及其程度,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檢警研判,涉案警員若協助鍾文智省下每日往返派出所報到的時間,可能成為其得以從容搭乘計程車及白牌車潛逃海外的關鍵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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