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假好心照護「導尿管」病友 月侵犯7次...下場曝

聽新聞
台南一名女子花花(化名)因病裝設導尿管,男性友人阿豪主動表示願提供協助更換及清理,卻趁機對花花伸狼爪7次。(示意圖/翻攝自Pexel)
台南一名女子花花(化名)因病裝設導尿管,男性友人阿豪主動表示願提供協助更換及清理,卻趁機對花花伸狼爪7次。(示意圖/翻攝自Pexel)

台南一名女子花花(化名)因病裝設導尿管,男性友人阿豪主動表示願提供協助更換及清理,卻趁機對花花伸狼爪7次,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共7罪,判處阿豪緩刑5年,並付保護管束。

★延伸閱讀★趁室友爛醉大膽性侵他女友男大生還辯「被騎」

判決書指出,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6日間,阿豪在臥室內,不顧花花意願,隨即親吻嘴巴及撫摸胸部及私密處,要求花花為其自我舒壓,強制性交、猥褻4次得逞。

花花某次因發燒身體極度不適,要求阿豪將其送醫治療才暫時脫離狼爪,然而花花於今(2025)年1月初出院後,阿豪又以照顧為由強行搬入花花的租屋處同住,在同居期間,阿豪惡行不改,持續不顧花花的反對,再次對其強制性交、猥褻3次得逞。

★延伸閱讀★消防隊長是惡狼!性侵5女連少女也受害

直到1月11日晚間,阿豪欲再次對花花施暴時,花花奮力抵抗並抓到機會報警求救,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後,隨即將阿豪帶回偵辦。

法官經審理,阿豪趁花花患病體弱之際,假意照護卻多次滿足私慾,行為惡劣,而阿豪坦承犯行,並與花花調解成立,因此判處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共7罪,各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台南 好友 導尿管 猥褻 判決
上一篇
種菜起爭議!林口翁遭身中多刀倒臥血泊 嫌犯騎車逃逸
下一篇
快訊/遭逆向車暴衝撞!高雄母子被撞成夾心餅 母親命危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