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不羞!女店員同意給抱抱 新北翁趁機摸兩把慘了

聽新聞
林翁性騷女店員處拘役20日。(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林翁性騷女店員處拘役20日。(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新北市一名年紀超過80歲的林姓老翁,今年8月間到板橋某女性服飾店購物,徵得女店員同意,與對方擁抱時,卻伸出鹹豬手碰觸對方胸部,性騷女店員得逞,新北地院審理時,考量林翁坦承犯行、女店員無調解意願,因此處林翁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

判決指出,林姓老翁今年8月12日下午4時許,前往板橋一處女裝服飾店消費後,先取得女店員同意後,與對方擁抱,但林翁竟趁對方不及抗拒,以右手碰觸對方左胸得逞,後續遭女店員報警逮人,並於今年10月間被依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考量林翁犯案時已年滿80歲,依《刑法》第18條第3項規定減輕其刑,審酌他為逞私慾為性騷擾行為,欠缺尊重個人對於身體自主權利觀念,造成女店員心理受創,另考量他過去並無前科、坦承犯行,女店員無調解意願等一切情狀後,依乘機性騷擾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新北市 新北地院 性騷擾
上一篇
「撞」出案外案!開車講電話自撞 警搜出喪屍菸彈
下一篇
國道10號嚴重車禍!小貨車壓到帆布翻覆 釀3車追撞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