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陳姓醫大生今年3月騎車行經西屯區黎明路、凱旋路口,遭吳姓男子駕駛廂型車高速猛撞,送醫後宣告不治。最令家屬氣憤的,是吳男肇事當下酒駕還肇逃;陳父在法庭陳述意見時多次情緒潰堤,強調酒駕致死刑責與社會期待落差過大,最終吳男遭判10年徒刑的裁決,也讓他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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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吳男今年3月8日凌晨3點多酒駕行經西屯區黎明路、凱旋口時,直撞騎機車外送的陳姓醫大生,造成陳男重傷,送醫搶救仍不幸身亡。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吳男高速撞上陳男,造成陳噴飛重摔,機車支離破碎幾乎全毀,顯見撞擊力道之大,卻選擇肇事逃逸。求處11年半徒刑。
陳姓醫大生的主播父親,9日穿著兒子的醫師袍出面喊話,希望國民法官重判,並痛心表示,自己辛苦扶養、最心愛的孩子就這樣被奪走,但現行法律對酒駕致死的刑度最高僅10年,即使加上肇事逃逸,實際量刑可能仍不到15年,認為台灣司法正因為這樣,才會讓人民感到失望。
陳父在法庭上,多次情緒潰堤,但長達2000多字的內容邏輯清晰、語句真摯有力。他不僅直指酒駕致死的刑責與社會期待落差甚大,更點出加害人逃逸行為與「犯後態度良好」不相符。
陳父強調:「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但在台灣的司法體系裡,這句話似乎得不到印證。如果他(吳男)真的有良好的犯後態度,當下就應留在現場、叫救護車。如今我們全家的人生被徹底改變,一萬句犯後態度良好都彌補不了我們的痛苦,憑什麼他還能因此主張減刑?」
他哽咽回憶,22年前,他親自在產房迎接兒子的誕生,那份喜悅至今難忘;然而 22 年後,他卻只能走進太平間認屍,心碎地為兒子辦喪禮、辦告別式。如今站在法庭上再次講述這一切,「對我而言,是難以承受、痛徹心扉的折磨」。
談及刑罰,他直言:「酒駕致死該當何罪?在我心中,唯一死刑。」然而面對現行法律,他也無奈指出,台灣已不再以命償命,因此他唯一能期盼的,是法院對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累犯等案件「判好判滿」,以彰顯正義。
陳父最後呼籲,台灣的司法需要勇氣,需要跳脫僵化法條與判例的限制,「司法改革必須大破大立,而不是讓正義被框在制度裡動彈不得」。最終國民法官今早依酒駕致死、判處9年、肇逃致死5年,合併應執行10年,結果讓家屬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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