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陳姓車主,被高雄警方通知車子違規,要到案說明,他氣炸了,說自己車牌被冒用,還到所住地報警。陳姓車主指控都已經報警了,一個月後還收到14張罰單,其中有10張是連續違規,被罰了86300元,為了要證明不是他開的,他還得自己舉證當下不在高雄,痛罵別人違法作惡,為何守法公民要倒楣。警方說是依照程序開單,只要能證明不是他開的,也不是他的車,就可以撤單。
自小客車併排停車,員警上前盤查,駕駛不服稽查,取締逃逸。員警按喇叭,還追了好幾條路,男子逃逸離去。
警方根據車牌號碼開出罰單,寄給車主,不過陳姓車主收到了罰單,這麼一疊總共10張氣炸了,指控車不是他開的,車牌被冒用還收罰單,別人違法作惡,為什麼守法公民要倒楣。
高雄市成功派出所所長陳昀辰:「警組通知車主陳姓男子,惟陳男並未至所說明,本分局依法告發沿途交通違規10件。」
10張罰單包含併排停車、未依規定打方向燈,闖紅燈總共86300元。陳姓車主指控車牌是被冒用了,對方還選定同款車同樣顏色,看起來就跟原本車子一樣。
車主當月收到14張罰單,10張來自高雄苓雅警分局員警開出,車主說他人在台北、車也在台北,不滿警察通知到案說明後,隔天他到警局報案車牌被冒用,還是收到罰單。
其他民眾:「警察第一時間也不會知道說,你的車牌是不是被偽造的,你只能收到罰單,去提出你的證明。」
其他民眾:「說實在的,如果真的是我發生,我也不知道要提出什麼證明,所以可能就是在打那通電話的時候,你可以先抱怨,但是你要記得問要怎麼處理。」
警方說被冒用可以申訴,當事人可以提供停車單據、ETC或對自己有利的線索檢附在申訴單上,只要能夠證明當時不是在高雄,就可以撤單。只是車牌被冒用,還收到一堆罰單,車主肯定很氣,也凸顯出近期假車牌AB車的氾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