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業惡性競爭「小動作」 灰色地帶警難辦

同業惡性競爭「小動作」 灰色地帶警難辦
記者繼續追查發現,同業競爭的奧步手段,有些過於激烈的可以找警察幫忙,但有些小動作,遊走法律灰色地帶,依舊讓被害人相當困擾,這樣的情形警方就難以處理。曾經在大賣場,從事珠寶業的陳小姐就表示,因為生意好對面櫃的同業,就故意拿珠寶燈照她,讓她很刺眼卻無從解決,但律師表示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了「社會秩序維護法」。
同業 惡性競爭 小動作 灰色地帶 社會秩序維護法
上一篇
太誇張! 老街衝撞後 換「流血照」當大頭照
下一篇
「幫我一下」! 借用路過機車 騎士載警追人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