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名盧姓男子昨(5)日以「小三通個人旅行」事由搭船入境,並於今日上午9時許在金門縣政府丟撒訴求「兩岸統一」傳單,遭移民署查獲遣返 。
金門縣政府警察局金城分局會同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金門縣專勤隊查獲,盧男行為顯已違反兩岸條例第1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從事與許可來臺目的不符之活動,預定於今日下午強制驅逐出境,另依規定管制其一定期間不得來臺。
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指出,進入臺灣地區之中國地區人民,有「未經許可入境、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等情形之一者,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強制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