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在日租套房飲酒後,遭張姓國中同學下藥性侵,事後出現全身紅疹與高燒症狀,憤而報警提告。張男事後遭法院依「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有期徒刑,但他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美當時暫居於台中一間日租套房,案發當晚邀請張男等友人到場飲酒聊天。過程中,小美酒後出現意識模糊情形,隔日清晨醒來時,發現下半身衣物全被脫去,身體感到虛弱,並出現全身紅疹及高燒不退的症狀。她懷疑遭下藥侵犯,立即前往醫院就醫,並通報警方介入調查。
檢警調查發現,小美體內驗出具鎮靜與催眠作用的藥物反應,疑似遭人投放俗稱「FM2」的迷姦藥物。張男在偵訊中坦承與小美發生性行為,但辯稱對方全程意識清醒,事後還請他幫忙至超商購買飯糰。他並聲稱,案發前兩週曾提供助眠藥給小美,不確定該藥物是否為FM2,也不清楚小美是否自行服用。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張男辯詞與事證不符,且被害人症狀與藥物反應相符,採信檢方指控,依「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徒刑。張男上訴至台中高分院,高院法官審酌全案後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量刑亦屬妥適,最終駁回上訴。全案目前仍可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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