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土城一名男子開車載朋友回家喝酒,停車時不小心A到鄰居的車,當下和鄰居說「明天再來談」,但鄰居事後還是報案。警方獲報找上門,要男子對實施酒測,但他堅持拒測,卻又要求員警「不要開單」,接著就爆發推擠,被認定涉犯妨害公務;而拒測部分不僅被扣車,更要付18萬罰鍰。
警方突然上門說要測酒測,男子立刻拒絕。員警vs.拒測男子:「你如果開拒測,我就不要簽,來來,你現在不能進去,來來,你現在不能進去。」
就怕男子掉頭走人,員警隨即制止。員警vs.拒測男子:「(你不要抓我,你抓我),你現在不能進去,來,(你不要碰我啦)。」
原來他發生事故沒報案,警察到住家找人,當然得先確認是不是酒駕。員警vs.拒測男子:「你要不要測,你不要測就是拒測啊,(我聽你在講,你不要再碰我好嗎),坐好,(你不要再碰我),好了好了,幹什麼啦。」
不想被員警碰,男子出手反擊,被視為襲警,當場被員警壓制。事發現場就在新北土城區永豐路巷弄內,而當時警方會獲報到場,是因為這名男子開車回家停在路邊車格,卻不小心A到鄰居的車,當下沒有處理,而鄰居報案請警方來。
拒測男子:「不知道有沒有去碰到他的車子,後來我有跟他講說明天再來處理,協商完之後,他(車主)好像又報了警,我說我上去有喝酒欸,回到家有喝酒,我現在測下去絕對超過(酒精濃度)。」
被A到轎車,車尾留有傷痕,但男子強調當時沒有酒駕,是載朋友回到家後才一起喝高粱,也不是故意要出手襲警。
拒測男子:「支援警力來了,他就把我過肩摔了,過肩摔的過程當中,當然壓在地板上一定會痛,手會掙扎,會不小心去指甲去滑過他的臉。」
一審他被認定涉犯妨害公務,過程中害員警臉部雙手擦傷,和警方以3萬塊達成和解,法官認為他因為一時失慮犯案,也坦承犯行,因給給予緩刑2年。而拒測部分則是扣車再罰18萬,只能說發生擦撞不管嚴不嚴重,都要記得立刻報警,才有證據替自己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