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根據車牌及監視器鎖定當事人,並通知到案說明,這對林姓夫妻否認在車上性行為,稱「只是做類似動作」。但檢方調閱民眾錄影發現,林男裸露下半身,跪坐於車內,並打開車廂,因此依公然猥褻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林妻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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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認為,林男行為在不特定人可見的量販店停車場公然裸露生殖器並做性交姿勢,不僅造成他人反感,也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且林男有酒駕前科,考量其已坦承犯行,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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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若觸犯法將以刑法235條中的散布猥褻罪,非自願遭散布之成人性影像已有刑法319-3條專法、兒少性影像遭散布則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作為規範,提醒民眾避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