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闖紅燈過馬路,被巡邏員警給攔下,他卻不肯配合報證件,甚至出拳毆打員警,開庭時辯稱,因為被員警拉住,出於正當防衛才會出手,最後被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
明明有人行道,男子卻不肯走,還直接切西瓜,想要橫跨大馬路,巡邏員警眼尖發現,立刻騎到他面前,他卻當作沒事發生,自顧自的繞過員警繼續走,雙方就這樣在路邊爆發拉扯,還一度踉蹌差點跌倒,下一秒出拳攻擊,好在有熱心民眾上前幫忙,才順利將人壓制在地。
現場是一個五岔路口,當時這一名男子疑似為了搶快,不想等大約40秒的紅燈,才會違規,而他不但無視警方攔查,甚至還當街揮拳襲警。
這麼一揍導致員警,右手腕手部擦傷,警方開庭時強調,我攔停對方交通違規,他卻說違反國際法規,離開之後又闖紅燈,我再次攔停他又想走,伸手拉住他就被打了,襲警的張姓男子辯稱,因為員警拉著我,我主張正當防衛,才會出手,最後被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換算下來得挨罰5萬元。
事發地點就在新北市板橋介壽公園旁,也就是捷運府中站附近,平時車流量非常大,加上屬於多岔路口,有些綠燈一錯過,就要等上一分鐘,實際在現場觀察,確實有人貪圖一時之便,冒險闖紅燈。
附近店家:「有聽說有工作人員來幫忙,有點危險啦,要照規矩來走,反正你這樣走,有時候警察看到開單啊。」
單純闖紅燈只會收到500元罰單,這名行人有錯在先,卻一時衝動挑釁公權力,這下得付出100倍代價,還背上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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