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約好友家喝酒!女遭3男輪流性侵 崩潰求饒被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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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在朋友家喝酒遭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一名女子在朋友家喝酒遭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屏東一名女子小花(化名)112年6月在好友王男的邀請下,到王男家中跟另外2位熟識友人一起飲酒,沒想到好友變惡狼,3人趁她酒醉對她輪流性侵。惡狼3人日前判決出爐,其中2人不服判決上訴,法院認定嫌疑重大,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根據判決書,小花與王男、黃男、楊男認識約1年,過去也經常在一起喝酒。112年6月27日凌晨,王男找小花及另外2人一起在王男家喝酒,小花因不勝酒力,在房間躺著休息時,王男竟當著其餘2人的面性侵小花,小花奮力掙扎、哭泣但仍無力抵抗,遭王男性侵得逞。

王男性侵得逞後,利用體型優勢將小花控制在床上,沒想到黃男、楊男竟也輪番對小花性侵,直到小花男友打電話過來關心才罷手。事後3人駕車載著小花到男友家後,小花才驚恐的向男友表示自己遭受性侵,並在男友的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與報案,且事後,在睡夢中被人觸碰都有激烈的反應,並經常在夢中尖叫等嚴重的心理陰影。

屏東地院認為3人與小花為朋友關係,卻不顧友誼對她性侵,造成小花身心造成巨大創傷,事後串供卸責,毫無悔過之意,判決王、黃、楊等3人有期徒刑8年、9年10月和7年6月。

王男放棄上訴定案,黃、楊則被高雄高分院判決駁回,2人仍不服上訴,案件由最高法院審理中。高雄高等法院認為黃男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均依然存在,自9月1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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