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晚間6點多,雲林斗六發生一起車禍,一名撐傘的婦人被廂型車撞倒在地,幸好腳收的快,不然就會被輾過,婦人當下表示趕著出門,所以不報警,但廂型車駕駛撞了人,沒有馬上停下,恐怕涉嫌肇事逃逸。
綠燈亮起,眾人起步,短短3秒內就可以看見有不少人違規,機車騎士逆向鬼切左轉,撐傘的婦人則是從路邊橫切,走上斑馬線過馬路。看見婦人走離車前,黑色廂型車打方向燈左轉,到了路口,撐傘的婦人從馬路中間斜切要到對向,剛好走到廂型車前,婦人被廂型車撞倒在地,幸好腳收得夠快,否則就會被輾過,駕駛目擊車禍發生也趕緊停下,但黑色廂型車駕駛似乎沒發現自己撞到人,繼續往前開。
事件就發生3日晚間6點多,駕駛開車經過雲林斗六城頂街時,看見車禍發生,當時副駕下車關心婦人,但婦人表示趕著出門不報警,但黑色廂型車撞了人就走,恐怕會觸犯肇事逃逸,婦人過馬路沒走斑馬線,恐怕也違規,最高可罰1800元罰鍰,確切的事發原因還有待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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