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一名吳姓男子曾多次擔任寒單爺肉身,2023年2月他找來幾名友人舉辦慶生活動,期間點燃鞭炮圈慶祝,卻造成吳男全身65%三度燒燙傷。事發後吳男提告2名友人,求償逾200萬元,台東地院審理後,認為吳男曾多次擔任寒單爺肉身,應知悉鞭炮之危險,駁回吳男之訴。
判決書指出,事發在2023年2月12日晚間10時許,吳男邀請3名友人一同舉辦慶生活動,並在現場排放「鞭炮圈」。吳男指控,友人將自己推入鞭炮圈內後再點燃鞭炮,現場更未準備滅火設備,造成他全身65%三度燒燙傷,身心受創,因此提告求償212萬5,720元。
友人則指出,慶生活動是由吳男發起,鞭炮也是由吳男布置,滅火設備不屬受邀者之責任,當時向吳男確認後才點燃鞭炮,且點燃鞭炮後,吳男還有充分時間離開鞭炮圈,認為吳男會受傷,是因他自己不願離開鞭炮圈所致;另一名友人則補充,吳男是自行進入鞭炮圈,沒有人推他進去。
台東地院審酌後認為,吳男曾多次擔任寒單爺肉身,應最清楚鞭炮之危險性,是現場最適合控管該活動之風險者,另經勘驗當日錄影檔案後,未見友人將吳男推入鞭炮圈等,認為吳男之訴為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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