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7歲少女找前男友遭趕 竟被警衛帶地下室性侵

聽新聞
一名17歲少女小琪(化名)因為不堪情傷,跑到前男友社區卻遭拒,未料該社區陳姓警衛卻趁其不備將她帶到地下室廁所進行強制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17歲少女小琪(化名)因為不堪情傷,跑到前男友社區卻遭拒,未料該社區陳姓警衛卻趁其不備將她帶到地下室廁所進行強制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幾年前發生了一起離譜性侵案,有一名17歲少女小琪(化名)因為不堪情傷,跑到前男友社區卻遭拒,未料該社區陳姓警衛卻趁其不備將她帶到地下室廁所進行強制性侵;事後小琪回家向父親哭訴,案情這才曝光。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並將陳姓警衛以強制性交罪起訴,並建請《兒少法》加重其刑。

根據《ETtoday》報導,這起性侵案件發生於2023年間,當時17歲少女小琪(化名)不顧父親反對,獨自一人來到前男友居住的社區,卻被前男友狠心拒絕並要求陳姓警衛驅離,沒想到陳姓警衛見小琪情緒不穩,便將她帶到地下室廁所強制性侵,小琪當下崩潰哭喊要報警:「我會把剛剛的事說出來」,陳姓警衛這才知道自己闖禍了。

返家後,小琪情緒崩潰,淚流不止,將整起經過告訴父親,父女隨即前往警局報案。陳姓警衛到案後坦承犯行,檢警調閱社區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曾一同進入地下室,小琪也親自繪製案發現場圖,詳細說明當時情況。

士林地檢署也於昨(21)日將此案進行偵結,這名陳姓警衛利用地位、體力、環境優勢或威脅語言,讓小琪陷入難以反抗的情境,就是違反意願的性行為,因此以強制性交罪起訴;而該案發生時小琪仍屬未成年人,因此也建請法院依《兒少法》第112條加重其刑。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台北市 社區 警衛 未成年 性行為
上一篇
優秀醫護為上位副院長 員工爆黑料「爬上董事長的床」
下一篇
台中展場布置工廠冒火!黑煙狂竄 消防急破門灌救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