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百萬廂型車路口紅線停車,把馬路當自家。
員警vs.駕駛:「你在幹嘛,(不好意思),車子是你的嗎。」
警方卻在車內發現怎麼會有槍,駕駛老婆還在一旁勸老公就下車嘛。
員警vs.駕駛vs.駕駛妻子:「我只是有槍,太誇張了,(你先配合我們),有槍,(我們拿)。」
明明是駕駛非法持槍,妻子還嗆聲員警不准用拉的,這怎麼比警察還凶。
員警vs.駕駛:「地上撿到的啦,(掉出來的啦,原本就在下面那裡啊,當我們瞎子喔)。」
員警在車上搜出三把槍枝,還有子彈3顆、匕首1把、武士刀1把,他為什麼帶這麼多武器出門,駕駛供稱是因為老婆懷孕,為了安全才持有槍枝,而他當時是要送彌月禮盒。
嫌犯當時是把車像這樣臨停在路口,警方靠近盤查的時候,卻發現在駕駛的兩腿之間藏有一把槍枝,之後槍經過槍枝鑑定,發現是仿克拉克的改造槍枝,具有殺傷力。
三把槍中有一把是改造槍,嫌犯還在過程中攻擊員警,這涉及非法持有模擬槍罪還有妨害公務,法官判有期徒刑4個月,等於易科罰金12萬。
員警vs.駕駛:「你現在現行犯,我們依法做逮捕啊,我們先管束你,你先冷靜。」
被員警攔查不乖乖配合,駕駛租百萬廂型車,彌月禮盒沒送成,違停變成現行犯。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