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廁所真性侵!少女喊老師說不行 早餐店老闆仍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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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11歲少女遭性侵,期間反抗稱「老師說不能脫別人褲子」,但遭到無視。(示意圖/pexels)
花蓮11歲少女遭性侵,期間反抗稱「老師說不能脫別人褲子」,但遭到無視。(示意圖/pexels)

花蓮一名早餐店老闆阿軒(化名),2021年10月間以借廁所為由,進入當時才小學五年級的少女家中,並尾隨少女進入房間,將少女壓制在床脫褲,期間少女還向他求情「老師說不能脫別人褲子」,但阿軒不顧其反抗,性侵得逞。檢方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強制性交罪起訴阿軒,花蓮地院審理後,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

判決書指出,阿軒在花蓮經營早餐店,對面就是少女住家,2021年10月某日,少女的姑姑外出打麻將、表姊去上班,因此家中只剩少女一人,當天中午阿軒以借廁所為由,進入少女的家中,又逕自走上二樓,少女擔心阿軒會亂拿貴重物品,便跟了上去,順便去表姊的房間看看,未料阿軒竟尾隨她進房,並將房門鎖上。

阿軒逐漸逼近少女,最終將其壓制在床,不顧少女拒絕、反抗,性侵得逞。後來少女找到空隙奮力逃脫,並趕緊將褲子穿上,哭著跑到對面向姑姑求救,而當時阿軒的太太也在場,不過姑姑只要她先回家,不要跟別人講這件事。事後少女經鑑定,確定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也在案件審理時透露,只要聽到阿軒的聲音就會害怕,想盡辦法要把這件事情忘掉。阿軒亦自承,事發後少女便不再光顧他的早餐店。

案經花蓮地院審理,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強制性交罪,判處阿軒有期徒刑7年2月。阿軒不服判決上訴,但被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駁回,維持原判。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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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 花蓮 早餐店 強制性交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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