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女子跟朋友走路買咖啡,在巷子內一名男子從身旁經過,碰觸到女子臀部,嚇得女子拿手上的陽傘拍打對方,向附近店家求救,早餐店老闆當場叫男子站住。警方獲報趕來,將人帶回警局,調閱監視器發現,原來這名男子當時手上拿著一個寶特瓶,走路擺動時不慎揮到女子臀部,事後雙方互不提告。
兩名女子走在巷內,一名男子從他們身邊走過,他雙手擺動碰觸到女子臀部,穿黑色洋裝的女子嚇得花容失色,拿著手上的陽傘拍打對方,雨傘還開花,女子追上前,拿手機錄影,詢問男子是不是偷摸她臀部,只見男子頭也不回,一直往前走。
疑遭摸臀女子vs.警方:「在這個巷子裡面,(你可以帶我去看位置嗎?就是我們看有沒有監視器,所以他從哪裡跟),我不知道。」
警方抵達,女子說去買咖啡路上,遭陌生男子觸摸到身體。
疑遭摸臀女子vs.警方:「我不知道他從哪裡跟的,我走到這裡的時候,(他就摸你),對,我們走這邊,他從背後。」
事發在高雄新興區民族二路巷內,兩名女子結伴,橘色上衣的男子從他們身邊經過,他右手拿著寶特瓶,走路手擺動,瓶子碰到女子裙擺,怕遇到色狼,兩名女子只好向附近店家求助。
女子被觸碰到臀部之後,走到了巷子口,看到對面有早餐店,於是他向老闆求救,老闆當場喝斥叫住那一名男子。
附近店家:「那個老闆叫他不要動啊,叫他站住,過大概一兩分鐘,警察就來了。」
男子被叫住他沒跑,站在對面騎樓,支援警力一到,將他帶回警局。
附近民眾:「男生就是也很固執的走,他也沒有覺得,你(雨傘)用到我我轉過去看,沒有啊。」
中正三路派出所所長張順凱:「因該男子整路行走姿勢,均未有所改變,確認該男子應無故意之情事,本案係誤會一場。」
事後女子看了監視器,男子襲臀動作不明顯,可能真的是手上寶特瓶不慎碰到,而女子拿雨傘戳男子,對方也不追究,雙方互不提告,只是對於女子來說,走在路上被人碰觸到臀部,難免會覺得驚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