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東港分局今(12)日起展開「無照駕駛」專案取締行動,針對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者之違規態樣進行嚴格執法,東港分局表示,無照駕駛有高度危險性,應考取合格駕照再上路,勿貪圖方便駕車,東港分局長也呼籲家長、車輛所有人善盡保管與勸阻責任。
屏東東港分局今(12)日起開始「無照駕駛」取締專案行動,針對沒有駕照、駕照被吊銷、註銷、吊扣的違規上路進行嚴格執法,被抓到可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的罰鍰,並當場禁止繼續駕駛;如果5年內無照駕駛2次以上,會直接處駕駛人2萬4千元罰鍰。
東港分局表示,無照駕駛有高度危險性,除了不熟悉交通安全規則、車輛操作方式外,還缺乏防禦駕駛的觀念,因而容易發生傷亡的車禍事故,應該等到考取合格的駕駛執照再上路,切勿貪圖方便駕車,以免因為自身駕駛能力有限,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東港分局長高志正也提醒民眾,切勿僥倖無照駕駛上路,家長、家中車輛所有人也應該要善盡管理與教育責任,關心家中青少年、高齡長者活動,如果發現有無照駕駛情況,應該立刻制止並教育正確觀念,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維護生命財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