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偷情熱聊「體驗」被抓包 夫怒告小王求償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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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發現妻子與小王婚外情,並會互傳訊息討論每次性行為後的感受與體驗。(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丈夫發現妻子與小王婚外情,並會互傳訊息討論每次性行為後的感受與體驗。(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誇張!一名丈夫於去(2024)年發現妻子小花(化名)行蹤詭異,且經常頻繁回覆手機訊息,引起他的懷疑。經過追查後,他才發現妻子與一名男子阿明(化名)長期互傳曖昧訊息,甚至詳細討論每次性行為後的感受與體驗,讓丈夫氣得將對方告上法院,並求償60萬。

根據判決書,該對夫妻於2014年結婚,並育有3名子女,原本應該是一家五口幸福的生活,卻在去年10月出現裂痕。丈夫當時察覺小花行蹤變得詭異,且頻繁回覆手機訊息,當他進一步追問時,小花突然提及想離婚,卻始終不願說明原因。經丈夫深入追查後,才驚覺小花與阿明長期互傳曖昧訊息,除了表達愛意,訊息中更多次詳談兩人性行為後的感受與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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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察覺妻子行蹤變得詭異,且頻繁回覆手機訊息。(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丈夫將阿明告上法院後,案件審理期間,小花與阿明竟仍持續聯絡,讓他深感心寒與難過,最終決定向阿明求償6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不過,阿明辯稱,小花與丈夫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長期以來她獨自承擔照顧孩子的責任,身心承受巨大壓力,而丈夫對家庭缺乏實質關心,夫妻互動也日漸冷淡。阿明還表示,正因小花與丈夫的婚姻關係早已出現裂痕,雙方難以溝通,他才會同意與小花交往,並主張丈夫所提出的賠償金額過高,應酌情減少。

經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阿明明知小花已婚,仍與其交往,並有親密肢體接觸及多次性行為,顯然已侵害他人基於婚姻配偶權所享有的身分法益,造成丈夫精神上的重大痛苦,已超出一般社會可容忍的範圍,且情節重大。因此,綜合考量雙方的財務狀況,法官最終判決阿明須賠償精神慰撫金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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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最終判決小王須賠償精神慰撫金35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婚外情 性行為 侵害配偶權 離婚 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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