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婦人搭計程車到東區,看到地上有一個LV長夾,直接撿走離開。直到後來被害人報案,警方調監視器追查,循線找到她。她坦承拿走裡面的1萬多元現金,不過供稱把長夾隨手丟在附近垃圾桶。事後全數歸還現金,並和被害人和解,但她說真的忘了把長夾丟在哪裡。
被害人搭計程車到東區,下車時卻沒注意到,自己心愛的LV長夾掉在地上。過沒多久,另一名婦人也搭多元計程車,在同個地點下車。她看到地上的LV長夾,直接撿起來,卻沒有第一時間拿去警局。直到被害人發現皮夾不見了報案,才知道是被撿走。
警方調查,嫌犯(婦人)最後是走到忠孝東路四段這條巷子。她供稱,把皮夾內的1萬1千元現金拿出來之後,就把皮夾順手丟在附近的垃圾桶,不過丟到哪裡她也忘記了。
監視器拍下,婦人和朋友共撐一把傘過馬路,手裡緊緊抓著的,就是剛撿到的LV長夾。警方鎖定身分後逮人。儘管婦人把拿走的1萬1千元現金全數歸還,不過長夾裡面還有3千元的百貨禮券和身分證、健保卡、金融卡等證件,和長夾一樣,通通找不回來了。
被害人不見的就是這款LV經典老花色長夾,是LV每年都會推出的基本款,每次都會小幅調漲。今年定價來到2萬5千元左右,如果在二手市場,看新舊程度還有使用痕跡,價格大約落在1萬多元。
二手精品業者洪先生:「有一部分可能是她為了避免贓物被警察搜到,她可能賣掉了或是留著自己用。通常來賣東西的話,政府規定是你一定要留身分證資料,而且要確定這個東西是什麼來源。」
法官考量婦人一時失慮,已經和被害人和解,賠償完畢,依侵占遺失物罪罰她4千元,並緩刑兩年。希望她記取教訓,拾金不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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