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40歲吳姓男子,清晨在路口擦撞路邊二輛停車後,車一丟人就跑了,其間有路人看到叫住他,男子還是不理直接跑掉,員警到場在肇事地點二百公尺外找到男子,他的酒測超標,因為酒駕肇事才落跑,而且他掛的還是別人的車牌,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台南市和緯路與長榮路口,清晨六點多看到這輛自小客,向右飄移後直接擦撞路邊停放的2輛車,肇事自小客的駕駛下車後,不是查看車損狀況,反而是丟了車直接落跑,目擊的路人看到連忙上前叫住他,男子雖然停了下來和路人對話,但是立即又轉身落跑,員警到場找不到人,根據路人描述開始在附近找人,一直找到二百公尺外,發現了這名男子疑似是肇事駕駛。肇事駕駛vs.員警:「你剛剛開車的嗎?啊!你剛開車的嗎?」
員警懷疑他就是肇事駕駛,帶回警車旁邊要查明他的身份。員警:「我們調到監視器的特徵,是短褲的那種,海灘褲那種,然後配咖啡色背心,然後長髮捲髮男子。」
警方對這名40歲的吳姓男子進行酒測,他的酒測值超標,不止酒駕還發現他車上所掛的車牌是別輛車的。台南市警五分局副分局長陳柏宇:「現場實施酒測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另該車駕駛懸掛他車號牌及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而逃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吳姓男子肇事後落跑,由於未造成人員受傷,所以沒有涉及刑法肇事逃逸罪,依道交條例開罰,不過酒駕肇事部涉及公共危險罪要送辦,車輛毀損部分則是由受害車主向吳姓男子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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