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跑到女廁偷拍被逮,竟然不起訴!去年一月,25歲吳姓男子,躲在台北市一所大學的女廁內,用手機偷拍進來上廁所的女學生,當場被逮。他也承認企圖偷拍,但沒想到檢察官卻認為,他屬於未遂犯,在刑法的妨害秘密罪嫌上,並沒有處罰未遂犯,因而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