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夜高雄市苓雅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年僅16歲的林姓少年,向友人哥哥借機車來代步,未料卻與46歲關姓男子駕駛自小客發生碰撞,少年左腳骨折送醫後無礙,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關男於路口轉彎並未禮讓少年,而少年則因為持有駕照,警方已對雙方各開出違規罰單,不過監視器畫面可見少年車速相當快,相關肇事責任仍待交通大隊報告。
警方調查,昨天深夜11時許,關男(46歲)駕駛自小客車載著潘女(29歲)沿四維三路西向東行駛,在四維三路與文橫二路口左轉向北;林姓少年(16歲)騎乘普重機車沿四維三路東向西直行,在四維三路與文橫二路口,雙方發生碰撞肇事。

警消人員獲報趕抵救援,自小客車駕駛關男未受傷,後座潘女頸部拉傷未送醫,而林姓少年左腳骨折、手腳多處擦挫傷,送醫治療,意識清楚無大礙,警方隨即進行酒測,已排除酒駕情事。
經調閱監視器後初步分析,關男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先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可處6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罰款;林姓少年則因無照駕駛,違反同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詳細肇事責任仍待交通大隊分析。
苓雅分局呼籲,用路人無論駕駛汽、機車或步行,皆須遵守道路交通規則,本分局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加強違規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