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人妻(A女)遭公公侵犯,事後A女母親得知,氣得對公公提告。不過全案相當離奇,A女在前幾年某天墜樓身亡後,其丈夫(B男)也在隔天去世。
根據判決書,公公在2021年農曆過年前,違反A女意願,要求A女幫他解決生理需求,案經A女母親告訴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公公涉犯強制性交罪,因此向新北地院提起公訴。
公公被告後,堅決否認犯罪,其辯護人稱:「A女有施用毒品習慣,經公公發現提醒B男,致A女心生不滿,向B男及其他家庭成員捏造遭公公家暴事實,致公公與B男親子關係惡化,A女及B男已死亡,無法對質詰問,難以排除是A女設詞誣陷公公。」
新北地院調查,2021年3月14日,A女及B男於住處因金錢問題發生爭執,同日A女墜樓身亡,而B男在A女死亡隔天(2021/3/15),也在住處墜樓身亡。
證人C表示,A女曾說公公會對她「手來腳來(台語)」,也有提到性侵的字眼,但沒有明指是公公所為;證人D稱,A女曾說公公要求她幫忙解決需求,拒絕後她還跪在地上念經文;證人E(B男媽媽)則說,有聽過A女說過被公公猥褻的事,儘管她沒有親眼看見,仍支持A女提告。
證人F提到,A女曾用臉書傳訊說,「還有很多事沒說呢。他爸還性侵我呢。我現在等於是被關在他旁邊的狗。他還說他對我付出的,他會慢慢加倍討回來」、「是有一次他趁他兒子喝醉,他說爸爸抱抱女兒,就性侵了。而且阿公在外面,他還不准我叫」,且A女還曾訴說自己常被B男打。
新北地院說明,A女生前雖曾向親友透露遭公公侵犯,但A女並未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或向親友透露細節,加上A女及B男不幸雙亡,無法傳喚對質詰問,本案證據不足,不能證明公公犯罪。
全案在今年1月15日做出判決,公公一審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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