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5億高中生案偽造文書部分,台中高分院今(23日)駁回上訴,夏男確定入獄服刑1年6個月;中檢也在案件定讞後啟動防逃機制,夏男被禁止出國、出國,並訂期執行,囑警送達傳票,如有逃匿情事,將依法拘提、通緝。
高分院認定,一審判決綜合全案證據,且夏男罪證明確,夏男明知賴生才剛滿18歲、高中尚未畢業,卻為圖個人私利,利用賴生年紀尚輕、涉世未深,著急解決家族糾紛,以話術邀集賴生犯案,居於案件主導地位,惡性甚高,法治觀念極度偏差。
且夏男辦理假結婚牽扯賴生名下龐大財產利益,其犯罪手段明顯悖離一般人民道德感情,並嚴重侵害以及濫用民法所建立之婚姻登記制度,犯罪情節重大,所生損害甚鉅,量處1年6月徒刑,原審均無不當,夏男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
另夏男主張本案另涉犯殺人案,偵查程序終結前應裁定停止審判,但法院認定,賴生墜落死亡不在本案審理範圍,且該案尚未起訴,與《刑事訴訟法》第295、296條得審酌是否停止審判之要件不合,故無必要停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