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26日偵結,正式起訴柯文哲等9人,其中柯文哲因四案分別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求刑28.6年。此外,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收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5250萬元、其助理吳順民涉嫌收受363萬餘元,過程中應曉薇還試圖出境落跑,所幸及時被攔下;對此北檢也痛批應曉薇有違民代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託、惡性重大,建議量處有期徒刑16.6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
北檢指出,偵辦過程中查出,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收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共5250萬元,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取最大福祉之付託,還在臨訟之際,於桃園機場遭攔下後竟又出現在台中清泉崗機場試圖飛往港澳出境潛逃,顯見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知悔改、惡性重大。
對此,北檢也對依收受賄賂與洗錢罪起訴應曉薇,針對收賄罪向北院建議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3000萬元罰金、褫奪公權10年;洗錢罪部分,則建議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2000萬元罰金。
而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因於偵辦過程中認罪,聲請具保停押500萬元獲准,北檢26日偵結後,發現吳順民涉嫌收受363萬餘元,向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期價額。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