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王周杰倫本月5日至8日於「臺北大巨蛋」首唱舉辦演唱會,四場共計15萬張門票於10月23日開賣,開賣後5分鐘內即搶購一空,當時刑事警察局就與北市刑大隨即拘提黃牛夫妻檔劉男、張女2人,劉男經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刑事局偵九大隊溯源偵辦清查相關事證後,鎖定該黃牛集團包括搶票工程師3名、帳房總管1名 及其餘成員共14名,本月10日在雙北中南部和宜蘭等地,將14人逮捕到案,訊後依偽造文書、文創法解送北檢,14人訊後均以5到8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刑事局偵九大隊「打牛小組」透過數位鑑識技術,掌握黃牛產業鏈運作方式,由黃牛夫妻指揮搶票工程師以大量虛偽資料及搶票程式等方式不正進行搶票,另有助理團協助付款與票務工作,專案小組偵辦過程發現該黃牛集團成員分工精密,清查涉案門票上千張,其企業化模式經營,等同詐騙集團。
其中3名工程師,均無相關資工背景,都是透過自學方式設計程式,跳過驗證碼程序搶票,其中一名陳男,原本任職於銀行,得知賣票收入高於現職,乾脆辭職;另一名林姓工程師,本業為物流士,也是透過賣票,賺得大把鈔票;還有一名賴姓女工程師,則為研究所重考生,據了解,這三名工程師就搶走包含陳奕迅、五月天、阿妹等演唱會門票共1114張。
刑事局發現,集團不僅在國內售票,更大手筆經常飛往國外與外籍人士面交票券,經統計,集團將票以加價500元至2000元不等金額出售,初估不法金額超過百萬元。警方今年10月破獲夫妻檔集團後,鎖定集團14名成員,本月10日持拘票、搜索票於臺北、新北、桃園、臺中、高雄、宜蘭等地搜索,拘提14名成員到案。
現場查扣作案工具以及新臺幣749,800元、歐元90元、日幣100,000元、港幣34,100元、印尼盾1,000,000元、身分證件1批、存摺等贓證物,並於12月11日依刑法偽造文書、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解送臺北地檢署複訊偵辦,全數被告以新臺幣5萬至8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刑事局提醒,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業於112年6月2日正式施行,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結合各縣市政府警察局組成「聯合打牛小組」,針對不肖人士以電腦程式不正掃票亂象加強查緝。以虛偽資料或不正方式搶票,已觸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另未經他人許可冒用他人身分購票涉及刑法偽造文書、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與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第3項等,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