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有一名重機騎士,騎車經過萬丹的南北路時,看到一部汽車從巷子開出來,他按喇叭提醒對方,沒想到遭對方攔車辱罵。騎士到派出所報案提告恐嚇,並檢舉對方危險駕駛,交通隊卻回覆,沒有連續性違規不舉發。但檢視影片,汽車除了危險攔停,罵完後還多次踩煞車,真的不算危險駕駛嗎?
汽車駕駛口氣很嗆,還語帶挑釁,兩人當街吵了起來。重機騎士邱先生vs.汽車駕駛:「XXX!你在叭什麼?」
重機騎士當時載著兒子,他指控對方口出惡言,罵個不停。重機騎士邱先生:「當下就跑去社皮派出所,就把行車紀錄器交給派出所的警員,他們看了就認定說,那個就是危險駕駛。」
這個路口並沒有紅綠燈,邱先生從這邊經過,有一部汽車從這裡出來,他按了一聲喇叭,沒想到引發行車糾紛。
重機騎士指控,白色轎車駕駛危險逼車攔車,屏東交通隊卻回覆,檢舉項目沒有連續性無法成立。重機騎士邱先生:「不合理啊,都已經被攔下來了,還載小孩子,然後他們又狂罵,中間還有罵那個三字經。」
屏東警分局交通隊分隊長黃郁雯:「本案經審視檢舉影片,僅攝入自小客車於右側出現畫面,並伴隨爭吵聲,未有行駛中刻意煞停,亦無連續針對特定車輛攔停的情形,未符合危險駕車要件,故本案不予舉發。」
檢舉影片真的證據不足嗎?汽車駕駛罵完人離開現場,切進重機前面路段,綠燈亮了之後,沿路沒有紅燈,前方也沒有車子,他卻頻頻煞車,1次、2次、3次,多次急煞,這樣還不算連續違規嗎?警方是否應該再把檢舉影片,好好再檢視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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