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有騎士在停等紅燈時,為了禮讓救護車,聽從義交指揮闖紅燈,結果「砰」的一聲,兩部機車與綠燈直行的汽車發生嚴重碰撞,騎士和乘客都受了重傷,肋骨斷7根,花大筆醫藥費開刀。結果車禍初判,闖紅燈的機車要負主要責任,讓兩名騎士覺得非常冤枉。對此,交通大隊表示,已經將義交列為當事人,將進行二次分析研判。
左邊車道塞滿車輛,汽車駕駛綠燈直行,不疑有他通過路口,結果兩部機車突然衝過來,三車碰撞。畫面中清楚拍到,身穿橘色背心的義交就站在旁邊指揮交通。
換個角度再看一次,原來是救護車要通過,義交指揮騎士闖紅燈,但另一頭綠燈的駕駛不知情,這一撞初步判決表上,寫著兩名騎士闖紅燈,而小客車則是零肇責,等於這起車禍是機車全責。這讓兩名騎士氣炸,聽從指揮出了車禍,竟然還要賠對方錢。
第一台騎士王先生:「他一開始是指揮我們往旁邊移動,過一陣子之後發現車流量還是不動,他有比手勢叫我們往前走。」第二台騎士柯先生:「他從旁邊走過來,做了這個手勢,叫我們過去。我們是好國民啊,人家叫我們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怎麼會變成這樣。」
事發在台南永康復興路和高速一街口,為了禮讓救護車,聽從義交指揮卻出了意外,兩部機車和汽車碰撞,騎士「肉包鐵」,傷勢都相當嚴重。王姓男子肋骨斷7根,肩胛骨開刀釘鋼架固定,醫藥費花了15萬,而柯先生的後座乘客柯太太頸椎、肩膀、腳都受了傷,傷口還引發蜂窩性組織炎,目前已經花了7萬多元。難道只能認賠嗎?
台南市交通大隊事故處理組長蔡念臻:「有關本案,本局已將義交列為當事人,本大隊將進行二次初步分析研判。」
律師江信賢:「因為影片沒有看到指揮人員有沒有阻止綠燈方向的汽車前進。如果有的話,汽車沒有遵照指揮,汽車方向就有過失;如果沒有的話,指揮交通的義交形同是公務人員,這樣恐怕就會涉及國家賠償問題。」
根據律師的說法,這起車禍判決最主要的關鍵,是要看義交有沒有擋住綠燈方向的來車。否則,騎士遵照指示闖紅燈受了重傷,還得賠錢,真的很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