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知名的三鳳中街乾貨店,有客人來買東西結帳時,順手偷了一包蓮藕粉,店家生氣的去報警,男子在警方找上門要他去說明後,拿著蓮藕粉到店家歸還,道歉說他是不小心的,但是因為竊盜是公訴罪,即使偷的東西價值只有100元,又把東西歸還,男子還是留下了竊盜的前科。
三鳳中街這間乾貨店的監視畫面,看到店員把糯米裝好,拿給中年男子收了錢之後,轉身把錢放入錢櫃裏,這時就看到這名男子,眼睛一直往店員方向盯著,要提起米時,順手拿了下方的一包蓮藕粉,壓在米的下方,一起放進機車置物箱,店家事後清點,發現少了東西去報警,警方也找到男子家通知他到案說明,男子後來拿著蓮藕粉來歸還。
店家vs.男子:「你要幹嘛,來不及我已經報警了,你自己注意,(我那天買,不小心拿到這一包),你沒有不小心,你趁我收錢,給我拿走了我不管,東西放那裏你自己看著辦,(不好意思),沒有不好意思,你要為你的行為負責。」
男子道歉說他是不小心拿走,但是店家完全不接受這種說法,因為子男子不是主動歸還,而是被警察找上門後才還東西。
失竊店家:「他在拿走東西的時候,他有一直東張西望看我們在幹嘛,對啊就是趁我們不注意的時候,轉身不注意的時候,順手牽羊放他的車上,我覺得他可能是因為警察,有找到他所以他可能,想說歸還就沒事,這種就是貪小便宜的顧客,感覺就對了可能是吧。」
而這包蓮藕粉價值只有100元,男子一時起了貪念偷走,他事後雖然歸還,但是來不及了,因為竊盜是公訴罪,還是觸犯了刑法留下前科,真的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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