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偵辦雲林縣議長黃凱捲入的綠能弊案,如今依收賄、洗錢等罪起訴黃凱及8名共犯。檢方指出,黃凱坦承他設立人頭公司收受光電廠商賄款,協助護航取得執照,並自動繳交全部收賄的犯罪所得共1480萬,請求法院減刑。如今新北地院裁定,原先收押的黃凱,以300萬元交保。
雲林縣議長黃凱,捲入綠能貪污弊案,3個多月前才被新北地檢署,大動作出動百人南下到雲林,兵分40路搜索縣府和議會,當時包含黃凱在內共帶回22人,檢調人員查扣黃凱的名錶、BMW名車以及百萬現金,黃凱火速被收押禁見。
如今,收押歷經105天,黃凱及8名共犯,被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以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而其中一名共犯,是雲林縣前建設處長李俊興,被依洩密罪起訴。
檢方指出,黃凱在偵查中認罪,坦承利用議員職權,要求李俊興將縣府內部秘密文件用LINE傳給他,同步黃凱設立人頭公司,並收受光電廠商的賄賂款項,協助護航取得執照,而且,黃凱自動繳交全部收賄的犯罪所得共1480萬,請求法院減刑。
雲林縣議長黃凱:「現在服務鄉親的界線,因應我們法令也滿嚴謹的,就是對價關係嘛。」
黃凱是雲林四連霸議員,積極樹立正面形象,打出親民牌 ,曾跟韓國瑜同台,拉高關注度,也曾發文分享十個字的理念,也就是「政治是一時、做人是永遠」,永遠會站在「為民謀利」「監督縣政」立場。
卻看準雲林得天獨厚,發展綠能光電的氣候環境條件,將政府推動的重要施政目標,動歪腦筋,藉此收賄上千萬,再用來租名車,支付信用卡及私人開銷。
對此,新北地院裁定,原先收押的黃凱,改以3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設備監控8個月,暫時讓他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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