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上班族為了賺外快,喜歡在網路幫人代購,不過使用圖片要當心!這名呂小姐幫人代購「馬汀鞋」,引用三張台灣代理商的產品照片,結果被代理商告,違法「著作權法」,最後士林地檢署認為,這三張照片單純拍攝商品,不具原創性,因此不起訴!但律師說,只要把別人的圖片複製貼上,就有侵權疑慮,要非常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