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阮姓男子駕快艇偷渡抵台案,士院今天一審宣判,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判處阮男有期徒刑8月,仍可上訴。阮男未到庭聆判。
全案起於,中國籍阮姓男子疑因言論問題遭中國限制出境,今年6月8日晚間自中國福建省駕駛快艇出發,隔天上午9時許駛入新北市淡水河渡船頭碼頭,遭海巡署送辦。士林地檢署8月14日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阮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