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黃姓男大學生,追求學妹不成,惱羞成怒下,把學妹掐死後,還把屍體載運到壽山要焚屍滅跡,結果被民眾發現報警,一審認為他一時受到刺激犯案,不同於預謀殺人,而且犯案後深深後悔,仍有教化可能,判處他無期徒刑,二審法官仍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