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有一名黃姓客運司機,因為身體不舒服向公司辦理留職停薪,但復職之後竟然從蘇澳被調職到100公里遠外的萬芳站,讓黃姓司機不能接受,拒絕到班因此遭到解雇,士林地院認定業者在勞資調解期間片面解僱不合法,判決公司得按月給付薪水,對此客運業者表示,這名駕駛常常違反規定,不按照路線行駛,調職的部分也都按照合約規定,因此將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