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朗大道每年吸引數十萬遊客,遊客租電動車四處騎乘,就常常出現搶道、亂停的情況,1年發生好幾起事故。但因為慢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過去遭縣議會退回,無法保險下,消費者根本沒保障,更別說要向業者求償。儘管條例已經通過,但上路前的空窗期,遊客依舊沒保障。
今年6月有民眾騎電動協力車,疑似操作不當,摔進田裡面;5月也有人因為中途換人騎,不熟悉而摔進田間。短短1年內,就發生至少5起意外,全部都是電動車,因為慣性沒有控制好而意外翻覆。對於消費者而言,根本沒保障,沒有法律保障,也不能保險,更別說要向業者求償。
儘管台東縣政府早在2022年就向縣議會提出臺東慢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範三輪以上的慢車,車體規格、制定時間、路段運行,卻遭縣議會退回,主要原因是自治條例的慢車,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慢車定義不同。好在慢車管理自治條例已經通過,電動車可以掛牌辦保險,但也還沒上路。實施前的空窗期,消費者依舊沒保障,更別說賠償。
過去還發生過,有遊客租車後,疑似煞車不靈,朋友四人撞進兩米深的稻田,受傷後一個月不能上班。沒想到業者還笑他們技術差,只願意賠兩千元,還要討六萬元修車費用。在規範不足下,配套措施慢半拍,反讓遊客成了最大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