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安區2023年11月間,有1名男外送員在路上撿到1支iPhone手機,但他並未送至派出所,反而先回家睡覺,直到失主向警方通報,員警打電話通知他,這才將手機拿到派出所,男子否認有侵占意圖,但法官不採信其說詞,隨後依法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男外送員2023年11月間行經台北市大安區某巷口時,撿拾1支遭遺落的iPhone手機,但他卻未在第一時間送往警局,反而離開現場返家睡覺,失主向警方通報遺失手機,員警隨即調閱監視器追查迅速鎖定外送員,經電話聯繫他後,他才緊急將手機拿返歸還。
男外送員表示,起初他本想將手機送到派出所,但因工作關係再加上身體疲憊,所以才決定先回家睡覺,未料醒來卻接到警方來電,他便立刻將手機拿到派出所歸還給失主。
法院審理,法官認為男外送員撿拾地點附近均有派出所,若有心送到派出所,無須花費太多時間,再加上他無任何困難之處,直到警方通知他才歸還,顯然是遭查獲的無奈之舉,法官根據以上疑點不採信其說詞,但考量他未有前科且警方通知後就立即返還,有悔悟之心,後續依《侵占遺失物罪》判他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緩刑2年,同時須接受5場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