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桌球甜心之稱的美女國手鄭先知,去年8月開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撞上楊姓機車騎士父女導致1死1傷,楊男過世後鄭先知坦承肇責,開庭時檢察官原本安排雙方和解,鄭卻主張楊姓騎士送長庚醫院急救時,可能在心肺復甦術及壓胸等過程導致骨折及內臟受傷死亡,認為主要死因可能與車禍無關,痛失家庭支柱的楊家認為,鄭先知把責任推給救護員,無悔意也沒有誠意,雙方遲遲無法和解,請求法院依法重判。
這起車禍官司遲遲無法落幕,關鍵就在雙方對騎士重傷死亡的原因看法南轅北轍,楊姓被害人家屬委任的律師向法官表示,鄭先知一再強調楊男的死因與車禍沒有必然關係,「明明是開車把人撞死,她卻說死者是因自己的問題或在醫院急診室急救導致骨折或內臟受傷過世。」死者的妻子及受傷的女兒認為鄭先知犯後態度不佳,談和解的意義不大,希望法院依法重判。
過失致死案件最重可判刑5年,若雙方和解,除了可讓被害人及家屬不必再另提民事訴訟就能獲得賠償外,被告也可獲得輕判及緩刑,檢察官及法官依法會向雙方確認要不要再安排調解庭,讓雙方和解,若未促成,最後只能依法判決。
楊男過世後,最多可獲汽車強制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理賠約500萬元,鄭先知原有意在保險金外再付60萬元賠償金,台北地院開庭時,蒞庭檢察官李建論則建議她加到100萬元,讓被害人家屬拿到連保險共600萬元的賠償金,鄭雖同意,但被害家屬仍認為沒必要談和解,主因是鄭先知一再爭執車禍與楊男死亡的因果關係,導致和解破局,法官將擇期再審,屆時能否撫平被害人心中的傷痛,讓全案圓滿落幕,有賴雙方取得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