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女大生遭繼兄性侵隱忍13年 看呂秋遠臉書後勇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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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一名女大生,多年前遭同父異母的繼兄性侵,時隔13年終於勇敢發聲。(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雲林一名女大生,多年前遭同父異母的繼兄性侵,時隔13年終於勇敢發聲。(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雲林一名女大生,多年前遭同父異母的繼兄性侵,因不願家醜外揚,選擇隱忍長達13年,直到看見律師呂秋遠發文,鼓勵遭遇性侵的被害人勇敢發聲,他才終於鼓起勇氣提告,案經雲林地院審理,,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9個月徒刑,但繼兄不服其判決結果,便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一審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於本月駁回上訴。

 

根據判決書,該名女子指出,案發時她還在讀大學,寒暑假期間才會回到雲林老家居住,與繼兄的關係不好不壞,但繼兄在喝酒後都會跟她說一些很奇怪的話,例如問她有沒有性幻想對象等,讓她非常嗤之以鼻,因此他們很少日常聊天。

 

案發當時,繼兄喝醉酒返家後告知女子有事情要告訴她,女子並未多想便走到繼兄的房門口,沒想到卻直接被拉進房間,將女子推到床上,儘管女子不停反抗,他仍對該名女子性侵得逞。

 

對此,女子身心受創後決定休學一年,多年來一直將這件事情藏於心中,認為家醜不可外揚,直到在臉書看到律師呂秋遠發文,鼓勵遭遇到性侵的被害者可以勇敢發聲,她想讓繼兄知道做錯了,她才在2022年時選擇報案。

 

心理師則證稱,女子在剛開始晤談時無法使用「哥哥」這個詞,直到經過多次晤談後,才能夠講出事情經過,女子有許多創傷反應,講到哥哥時也會有較多情緒。

 

案件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9月,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於本月11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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