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一間藥局門口,貨車司機併排停車,下貨時擋到車輛出入,鳴按喇叭也不讓,駕駛請太太下去提醒司機,對方卻只回一句「還在整理貨物」,氣得駕駛直接破口大罵,雙方當街大吵。
根據現行的道交條例,併排臨停民眾已經不能檢舉,不過被指控擋路的貨運司機,已經停了超過3分鐘以上,只要民眾提供完整影片,其實還是可以檢舉的。
藥局門口左前方,貨運司機併排停車下貨,擋到車輛出入,駕駛猛按喇叭,對方卻不移車,甚至還用力甩門,雙方衝突一觸即發。
駕駛vs.貨運司機:「現在是在撞什麼啦,(我哪有撞什麼),撞什麼啦,(怎樣啊),要走了沒啦,(不是啊,我們要下貨啊)。」
連藥局人員都出來查看,駕駛的太太一開始好言相勸,貨運司機違停在先,不移車就算了,還跟駕駛槓上。
駕駛:「按喇叭你沒聽見嗎?還要等你整理好嗎?你下完了沒?按喇叭有沒有聽到啦,要走了沒啦,不然看要不要輸贏啦。」
事發就在5日中午,高雄鳳山的新富路上,司機併排停車下貨大概10分鐘的時間,駕駛太太下車提醒,對方卻只回一句我還在下貨,這句話引起駕駛不滿,兩人當街互嗆。
當事貨運公司邱老闆:「集合起來做加強訓練,把正確的方式告訴(司機),該我們錯我們要跟人家道歉,不能說用那種口氣,這樣不對,違停但是我們本身錯,口氣上面應該要調整一下,不好意思,我下一下貨,對不起,我先移一下,我想這樣的口氣,大家也都可以接受。」
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長許江坪:「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新臺幣2400元罰鍰。」
併排停車民眾可以檢舉,不過6月30日上路的新版道交條例,併排臨時停車是微罪,警方可以取締,但不開放民眾檢舉,而影片中的貨運司機已經停放超過3分鐘以上,而且人也不在駕駛座上,沒辦法馬上移車,因此屬於併排停車,但民眾必須提供3分鐘以上的連續影片才能夠送交檢舉,這恐怕又會成為衝突的引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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