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國中外甥女伸狼爪!30多歲男改口認罪 打悲情牌結果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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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發生一起性侵案件!一名30多歲的男子小明(化名)一直交不到女朋友,竟找上念國中的外甥女小花(化名)發洩,不顧小花的拒絕,造成她的心理陰影。

▼台中發生一起性侵案件。(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發生一起性侵案件。(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小花是小明堂姊的女兒,從小備受對方疼愛,沒想到親近的人卻對自己伸出狼爪,小明某天邀她進房間坐在床上,即使小花拍打拒絕,仍強行親吻、指侵得逞。小花升學後,此事仍深埋心中,讓她出現半夜驚醒、傷害自己的情況,媽媽帶她去求診,小花才坦承曾遭到舅舅性侵。

小明一審否認自己犯行,法官判5年徒刑,小明則上訴改口認罪,稱自己沒有交過女朋友,工作環境沒有女性,「我用交友軟體被騙,後來就刪除了,我下班都在房間打遊戲,也沒有人介紹女性給我,我也沒有買春過,我不敢。本案我一時衝動」。

小明提到,自己從小沒人疼愛,他媽媽在自己6、7歲時離婚後就很少往來,一年見一次面,「我沒有讀完國中,讀書沒有人教、沒有人管,連三餐都有問題了」,還稱自己170公分、90公斤,沒有在運動,下班就躲在房間。

▼小明下班都在房間打遊戲。(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小明下班都在房間打遊戲。(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小明的律師表示,被告承認犯罪,希望能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他也有跟被害人達成和解,和解筆錄上約定不用賠償,是被害人同意不用賠償。被害人已經同意讓被告緩刑」。

小明的律師進一步說,被告爸爸已經癌症末期,需要他照顧。而小花母女倆每次開庭都一起來,在外等候時也開心聊天,希望法官能斟酌給小明減刑,並請求鑑定小明智能是否顯然低於一般人。

法官認為,被告並不是精神疾病驅使才去犯下性侵害犯罪,被告是因為智能低,經濟條件不佳,不善與女生聊天,生活封閉等種種因素下,到三十餘歲仍未交往過女朋友,被告也不敢去買春,被告嘗試交友軟體,但卻被騙,乾脆卸載交友軟體。

法官指出,雖然小花母女基於親情選擇原諒,但「取得被害人原諒」僅是從輕量刑的因素,不足以構成改變法定刑度的因素。況且被告在原審否認犯行,到上訴二審才承認犯行,被告犯後態度不算良好,依3個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以及1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改判4年2月徒刑。可上訴。

▼法官改判4年2月徒刑。(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法官改判4年2月徒刑。(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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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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