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方在旗津巡邏時,看到前方一名53歲的張姓男子,他騎車一下快一下慢,而且還搖搖擺擺的,員警攔查他下來後,才發現他渾身散發的酒味,要求他接受酒測。
而警方攔查他的時間是晚間7點,他向警方說他是早上喝的酒,但是早上喝的酒為什麼渾身還是酒味,張姓男子說他的代謝很不好。員警vs.張姓男子:「大寮騎這條路線喝完酒再騎回來嗎?(沒有啦下午沒有喝),你代謝不好都積在體內也不好,(我肝都壞掉了)」。
張姓男子向警方說他已經喝到乾硬化了,但是他還是很愛「杯中物」,而酒測值一測竟然達到0.68毫克,已經違反了公共危險罪。
張姓男子其實才因為酒駕被判刑了8個月,他已經是第五次被攔查下來酒駕了而為了喝酒不只是乾硬化,又要面對刑事責任以及行政罰則,真的是讓員警都忍不住地為他搖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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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