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的死者離婚後跟嫌犯交往約八個月,發現他沒有工作,兩個月前就刻意疏遠想分手,但嫌犯不斷糾纏還動手打她巴掌,氣得死者跑到派出所報案、提告傷害,可能因此惹怒嫌犯、引發殺機,但無辜的是同車的吳姓男子,只是受託載她回家,沒想到卻被嫌犯誤認為是情敵,砍成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