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女大生等公車卻被冷氣重砸不治引發社會關注,新北地檢署29號下午開會審議,補償新台幣180萬元。但網友質疑人命只值一百八十萬。律師解釋,這筆是國家為了保護被害人先補償給被害人家屬的金錢,家屬之後還是可以找冷氣工人或廠商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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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一名女大生在新北市捷運新埔站前等公車時,遭到從17樓墜落的冷氣機砸中頭部 身亡;29號審議結果出爐,依7月1號剛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規定補償女大生家屬180萬元。消息一出,引發部分網友質疑。
不過,對此律師林智群直呼「罵之前,可不可以先把事情搞清楚」,並在臉書解答原因。他解釋,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是國家為了保護被害人先補償給被害人家屬的金錢,上限就是180萬,家屬之後還是可以找冷氣工人或廠商求償。更指出雖然舊規定,全部項目加起來可以到210萬,但如果被害人有領保險的話必須扣掉。而家屬可以向冷氣廠商請求的金額,也必須扣掉國家給的補償金數額。
▼7月一名女大生在新北市捷運新埔站前等公車時,遭到從17樓墜落的冷氣機砸中頭部身亡(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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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改採「單筆定額制」,不是「代位求償」性質,不管被害人有沒有保險,家屬一次可以拿180萬元,另外向冷氣廠商請求賠償時也不用扣掉180萬元。
(封面圖/東森新聞)